试从哲学角度分析,谈制度之恶,还是人性之恶
对于共党的官员的恶行,有些人说这是人性问题,这些问题在共党之前,就已经深入骨髓,有些人说这是制度问题,人是无辜的。本大师,虽然受到了官员的迫害,流亡海外,但是还是要支持后者的观点。人是无辜的,罪在制度。哲学上,怎么理解这个事情?
还是以男女之间的色情为例。我们男人,即有君子的一面,又有色狼的一面,同时,做爱又是本性。做爱有两种渠道,一种是色狼的渠道,也就是不符合世俗的偷情,通奸,嫖娼。另一种是合法的渠道,男女朋友,夫妻关系,光明正大的性关系。就道德而言,主张正人君子。
但是,如果你叫一群18岁的美女,光着身子围绕我跳舞,体香弥漫,目光如炬,这个时候,我下面忍不住翘起来,抱着人家的肉体就捅了进去。这个时候,你再指责我不是正人君子!!!这是不是有些强人所难?或者说,有些挖坑的感觉?大家都穿着厚厚的棉袄的时候,我没有做出越轨之行为,那些色狼小人渣才在这个时候搭讪通奸,我还是比较正人君子的。但是你全部让她们脱光,我肯定没法控制我内心的冲动和欲望。
罪在制度,还是罪在人性,这个时候,不能说我是色狼——罪在制度。人都有贪欲,如同人都有性欲一样。
你让一群十八岁的裸女处女围着我跳舞。我把她们给操了,这不能怪我。你又给我这样的环境,又不让我操逼,我想任何人都不是“特殊材料制成的”。同样,当一个权力不受制约的体制,你又要人不去贪污,不去违法,不去迫害老百姓。如同让裸女围着你,你又不勃起一样。是”强人所难“的,是违背自然科学依据的。
制度之恶?还是人性之恶?菲律宾就是一个例子。
菲律宾人比中国人还要贪腐,因为他们一方面有生存压力,另一方面各方面素质都比中国人差。坐山吃山,靠水吃水,所以腐败一直是这里的大问题。但是这里的腐败,与中国的腐败比,则完全是小巫见大巫。
首先,菲律宾的权力是有制约的,上到国会,多党执政,下到民主制度的各种分散的权利机构。在菲律宾,很少会出现中国这种犯罪和官员迫害人民的行为。因为,在菲律宾干一件坏事的成本远远高过中国。就中国而言,一般是摆平公安,就可以了,甚至摆平之后还是赚的。在菲律宾,只要你做了坏事,保准你亏。因为民主制度,让监督机构分散化,你要摆平的人多着呢。警察,国家调查局,各个委员会,媒体记者,情报机关,参议院,等等等等。
在这里多大的坏事,只要有钱,都可以摆平,但是你出血的程度远远大于中国,保准让你剥一层皮掉。保准让你得不偿失。所以,菲律宾的人为什么喜欢遵纪守法,因为违法的成本太大了,有民主的权力制约体系在。甚至,由于多头制约,有些时候,贿赂的过程中,人多了,难免会有撕逼的事情发生。比如说,给媒体的钱少了,或者老板明明安排了媒体的钱,具体实施的人将记者的钱偷偷贪污了,没到位,那么记者直接发火,将这个事情曝光了。在菲律宾,一旦事情曝光,绝对没有好下场,与中国的官员被曝光不一样。政敌,敲诈的,各路财神,都会来围猎你。
其次,菲律宾虽然贪腐,但是不恶劣,官员迫害老百姓的事情非常少。原因也很简单,这里有那种监督,无论官员和政府,都不想得罪人给自己找麻烦。这里最普遍的贪腐,就是办理各种证件之类的。此地,基础设施落后,政府也落后,办理一点什么屁事都要排队一整天。你给个500比索,人家就优先帮你处理。仅此而已。
这里的人,比中国人更加贪心,可是这里的社会,一切都很公平公正的在运转。可见,权力之制约,可以补偿人性之恶。
所以,我虽然被官员迫害,但是就这个问题上,我觉得人性本恶,权力不约束,他就会迫害老百姓。制度不去约束人性,那么恶在其制度也。中国的转型,不是要去追责那些制度内的普通官员,而是让建立这套制度的人,或者维护这套制度的人,去承担责任。